隔離開關的操作原則
文章來源:河南福翔科創高壓電器有限公司
1.禁止用隔離開關拉合帶負荷設備或帶負荷線路。
2.禁止用隔離開關拉開、合上空載主變。
3.允許使用隔離開關進行下列操作:
a)拉開、合上無故障的電壓互感器及避雷器;
b)在系統無故障時,拉開、合上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開關;
c)拉開、合上無阻抗的環路電流;
d)用屋外三聯隔離開關可拉開、合上電壓在10kV及以下,電流在9A以下的負荷電流(室內不可以);
e)進行倒換母線操作;
f)拉、合無故障站用變壓器。
4.單相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的操作順序:
a)三相水平排列者,停電時應先拉開中相,后拉開邊相;送電操作順序相反;
b)三相垂直排列者,停電時應從上到下拉開各相;送電操作順序相反。
5.禁止用隔離開關拉開、合上故障電流。
6.禁止用隔離開關將帶負荷的電抗器短接或解除短接。
7.電壓互感器停電操作時,先斷開二次空氣斷路器(或取下二次熔斷器),后拉開一次隔離開
關。送電操作順序相反。一次側未并列運行的兩組電壓互感器,禁止二次側并列。
8.隔離開關操作前,必須投入相應斷路器控制電源。
9.隔離開關操作前,必須檢查斷路器在斷開位置,操作后必須檢查其開、合位置,合時檢查三
相接觸良好,拉開時檢查三相斷開角度符合要求。
10.用隔離開關進行等電位拉合環路時,應先檢查環路中的斷路器確在運行狀態,并斷開斷路
器的操作電源,然后再操作隔離開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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